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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离婚一次判离标准是什么

时间:2022-11-15 16:32:36

  起诉离婚一次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被证明确已破裂,并且双方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法和好,具体包括的情形有一方与他人同居的,一方有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,一方有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等。

  一、起诉离婚一次判离标准是什么

  起诉离婚一次判离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
  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 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 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 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  二、起诉离婚可以上诉吗

  起诉离婚可以上诉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,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上诉应递交上诉状。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,提交副本一份。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,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,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,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,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。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、答辩状,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。

  三、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别人代理么

 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别人代理,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:

  1.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;

  2.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;

  3.当事人所在社区、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。

  友情提醒,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,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,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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